我院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位办和我院《关于做好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按姓氏拼音为序):陈世香,邓大松,丁煌,佘双好,谭玉敏
秘书:陈爱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1月23日8点整开始,8:00-11:00AM;地点:我院MPA办公室。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复试程序。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①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统一A4纸格式复印)。另准备1寸蓝底彩色近照2张,在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和网上公布的复试编号。
3、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要求
1、复试分数线:MPA全国联考总分168;课程班学生MPA全国联考总分160;单科考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指导分数线。
2、按照国家和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采取差额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素质综合测试。
具体考核形式:综合面试。
参考教材:① 中共十七大报告;
②《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概论》,丁俊萍 主编,我院出版社。
4、复试时间:2011年1月23日(复试与资格审查同一天进行)
请上线考生于2011年1月23日上午8点整到我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我院二楼)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入复试程序。
复试地点:万博ManBetX首页大楼(具体地点以现场公告通知为准)。
5、按财务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录取
1、录取限额:100人。
2、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五、其他
1、复试结束后将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等信息。
2、我校MPA不接受校外调剂生。
3、今年未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办理2010级新生同期开学课程班跟读手续,所修课程学分四年有效。
4、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拟录取前须签订承诺书。
我院MPA教育中心
2011-1-7